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镇**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滨河镇**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6981平方米,敷设排水管道1408米,检查井57座;设置10立方米成品玻璃钢化粪池3座,敷设PE给水管 1770.6米,配套阀门井16座;敷设室外采暖管道2645米,采暖阀门井9座;**电力电缆3125.62米,安装6米太阳能路灯30套、配电箱22台,**800kVA箱式变压器1座,敷设10kV电缆1.04千米;敷设12芯以下管道光缆360米、24芯以下管道光缆310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滨河镇**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执行。
2.2 建设地点:**市**区滨河镇**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9 22:40 至 2026-09-16 23:59(**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交通局,联系电话:0955-****16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央大道 地 址:**市**区应理南街55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张浩磊 联 系 人:张丽(项目负责人)、陈强、刘海燕
电 话:132****1998 电 话:0955-****07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