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10883号 ) **市**区**路293号房屋出租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679 | |
| 180,000.00 元/年 | ||
| 2026-09-09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1 | |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房产 | |
| 出租标的:**市**区**路293号房屋 1.出租面积:353.33平方米。 2.出租底价:租金18万元/年(含税),最终租赁合同签约的租金价格以交易结果为准。 3.租期:3年。 4.用途:商业。 5.标的房屋自然状况:坐落于**市**区**路293号,为混合结构二层建筑物,东西朝向,建筑面积为353.33平方米,正门朝东向,紧邻市区主干路“**路”,空置。 6.其他: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 ||
| 不动产所在地,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市**区**路293号房屋 | 出租面积(平方米)353.33 | ||
| 商业 | 出租期限(年)3 | ||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空置 | 租金参考地段|||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1.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本项目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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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后方可报名,未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及了解参与报名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经营者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功能和结构安全。 3.租赁期间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的房产交易平台手续费、水电暖气费、物业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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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若承租方逾期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或签订租赁合同,每逾期1日应按每日租金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并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 (5)同意与出租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算账户。 (6)知悉并同意本项目各标的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必须进场行权,于项目挂牌期间进行项目报名,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挂牌期间未进行项目报名及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权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7)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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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138****1111 | |
| 网络竞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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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5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年(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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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支付; | ||
| 等额租金 | ||
| 不涉及 | ||
| **** | ||
| ****0200MA0Y77N28G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省**市**区**街168号公建 | 经营规模中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 40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单连君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