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9 09:12
********办公室受****委托,采用征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且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选择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征集项目(2026年—2029年)
3.项目性质:内控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4.征集方式:承诺入围制。即供应商根据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审核标准的响应文件,经审核通过即获得入围资格并签订履行《**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选择车辆租赁服务承诺书(2026—2029年)》(以下简称“租赁服务承诺书”)。
5.征集需求: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分时租赁的车型是7座(含)以下纯电动新能源小型客车,无须提供驾驶员。(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征集需求)
6.用车服务范围:**市境内(含县区)。
7.征集公告有效期:本征集公告自2026年9月9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有效。
8.征集文件有效期:征集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2029年9月25日有效。
9.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
10.入围供应商确定原则:通过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11.供应商入围资格期限:自《租赁服务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25日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备注:分包或转包行为是指入围供应商将通过**市公务用车信息平台获取的车辆服务订单交由其他单位实际提供服务,并由该单位与被服务单位完成费用结算的行为。)。
二、证明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序号 |
证件(文件)名称 |
资格提交要求 |
| 1 |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6)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
| 2 |
(1)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清晰可辨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同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统一的验证码和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出具****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两名注册会计师证书)。 (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
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
| 3 |
(1)提供缴纳税收的《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标书代写 (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 (3)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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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1)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中华人民**国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时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标书代写 (2)成立日期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依法免缴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免缴证明。 |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彩色截图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
| 5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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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1)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
签章签名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
| 7 |
提供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声明。 |
签章签名制作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
| 8 |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小微型车辆租赁服务企业。 (2)拟投放车辆应为“租赁”性质车辆。 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运输部门备案,****运输部门相关网站(系统)查询验证备案记录,提供租赁服务的小微型客车车辆行驶证上使用性质标识为“租赁”。(需提交企业和车辆相关证书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至少提供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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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征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1日期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7:00。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征集文件人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获取地点:******中心8号楼2楼256号办公室。
4.征集文件若有变更,将在“****政府门户网站(www.****.cn)”公示公告页面进行公告。
5.未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无响应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提交时间(**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9:00至10:00止。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正本一份,密封于文件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提交地点:******中心2号楼5楼505号办公室。
五、开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中心2号楼5楼505号办公室。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
八、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媒介为“****政府门户网站(www.****.cn)”公示公告页面,征集人及征集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中心8号楼2楼256号办公室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871-****1313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办公室
地址:**省******中心2号楼5楼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871-****1359
3.本项目中与采购需求有关的咨询,请与采购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