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项目验收报告的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我单位承担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