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血液包装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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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血液包装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血液包装袋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标段一:7.5万元;标段二:7.6万元。

最高限价:标段一:7.5万元;标段二:7.6万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血液包装袋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质保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4.2采购数量:标段一:血液包装袋(手动)500000个,标段二:血液包装袋(自动)200000个。

4.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4供货期:接到用户订货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5.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 2025****事务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注:(采购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响应文件开启后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未纳入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可不提供)。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只能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行政楼3楼301室。

四、报名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加密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与响应人基本信息备案表两****中心下载)

项目参数、评分标准及投标文件格式请自行在公告结尾处“下载附件”中查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同乐路 9 号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方式:0371-****130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 购 人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同乐路 9 号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方式:0371-****1305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血液包装袋项目

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30分整加急标书代写

磋商会议地点:**市**区同乐路 9 号

采购内容

血液包装袋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质保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采购数量

标段一:血液包装袋(手动)500000个,标段二:血液包装袋(自动)200000个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供货期

接到用户订货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日历天)内有效。加急标书代写

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必须与正本内容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电子文档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电子文档内容需包含响应文件WORD文档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本一份,推荐U盘装载形式)密封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在开口处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

递交要求: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8

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10

采购限价

标段一:血液包装袋(手动)500000个,7.5万元;标段二:血液包装袋(自动)200000个,7.6万元。

注:响应人的报价高于采购限价的,其磋商响应将被否决。

11

付款方式

收到发票后按甲方财务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12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13

评审标准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14

内容填写说明:

1.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整洁。

2.全部的规格尺寸为A4纸型。

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4.响应文件书脊上应标注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16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一 总则

1.1自筹资金。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2.2磋商供应商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磋商供应商。

3.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 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3) 货物需求

(4) 竞争性磋商办法

(5) 合同条款

(6)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1) 磋商响应书格式

(2) 供应商报价

(3) 授权委托书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技术偏差表

(6) 其他资料

(7) 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在不晚于磋商开始日前1天按磋商公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1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说明函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9.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1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2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1.1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服务总价。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11.2磋商报价表上的价格为磋商时的参考价格,磋商小组以最终磋商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

12.1磋商须以人民币报价。

13.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

13.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文件证明其提供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15.1供应商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15.2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网银、转账。

15.3对于未在磋商截止时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对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5.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下列情况发生时,将不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加急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6.1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同意**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1供应商应准备“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7.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代表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上。

17.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不得散放、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8.1供应商应将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封口处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18.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加急标书代写

18.3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须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按上述18.1和18.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采购文件中注明的地址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并有权拒收。

18.5磋商供应商应清楚磋商文件必须直接从采购人获得,依据从其他地方获得的磋商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9.迟交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开始后递交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

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其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0.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17项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21.1 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工作。所有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在递交响应文件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 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将对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密封及标示等进行审查。迟到的响应文件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或标示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22.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

22.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小组。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22.3磋商小组将首先按照本须知第 23 条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对应的磋商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

22.4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但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2.5****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22.6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3.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3 算术错误将按下列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23.4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2.5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采购内容、质量要求等条款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和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3.6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供应商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

2)供应商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磋商文件编制的;

3)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供应商的磋商函、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求的;

6)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或者磋商价格的,但磋商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采购内容、质量要求的;

9)磋商价格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10)不接受磋商有效期要求的;

11)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2)存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否决响应的其他条款的。

24.磋商

24.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递交文件的顺序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质。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7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前2-3名为成交候选人。

六 授予合同

25.1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评审后 5 个工作日内,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告成交结果。

26.1****小组认为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否决所有的磋商,****小组评审结论,采购人将宣布本次磋商无效,并重新组织磋商。

27.招标代理服务费

27.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 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 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8.5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 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6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 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服务的添购,****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服务的添购合同。

29.保密及注意事项

为加强本次磋商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磋商严肃有序地进行,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磋商小组、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

29.1 磋商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小组内部独立进行,磋商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磋商的内容。

29.2 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磋商情况。

29.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9.4 磋商工作结束后,所有接触磋商的人员不得将磋****小组之外。

29.5 磋商小组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文件。

30.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磋商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磋商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

30.1“腐败行为”是指在磋商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30.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磋商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磋商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磋商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的使磋商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

(一)血液包装袋(手动)

★1.规格:260mm*185mm*0.05mm(长度*宽度*厚度)

偏差要求:长度±4mm 宽度±4mm

▲2.材料:高压PE

3.血液包装袋为透明袋体,正面印“血液包装袋”和“****”字样,袋体中部双面预留直径约5mm圆形透气孔。

4.拉伸强度:≥25Mpa

5.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纵向(厚度≥50μm)≥230,横向(厚度≥50μm)≥230。

6.落镖冲击:不破裂样品数≥8为合格

7.摩擦系数(静/动)≤0.4

8.血液包装袋整体应厚度一致、保持平整,无划痕、异味、粘连、异物、分层。

▲9.血液包装袋在使用时必须易于打开,方便手工装入。(提供10个样品以便进行测试)

10.血液包装袋袋体底部密封严实,装入血液经冷藏、冷冻后,不能出现开裂现象。

11.血液包装袋经热合后,热合处经冷藏或冷冻不出现开裂现象。

12.包装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包装袋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不影响血液质量。

13.贮存期限:≥18个月。

14.能够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血液包装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血液包装袋(自动)

★1.产品规格:250mm*190mm*0.16mm(长度*宽度*厚度)

偏差要求:长度 250+2/-0(mm)、宽度 190+2/-0(mm)、厚度(单边)0.08+0.01(mm)

★2.血液包装袋须与现用的自动贴包机完全适配。

▲3.材料:聚乙烯(LDPE)/线性聚乙烯(LLDPE)

4.血液包装袋为透明袋体,袋体下部双面预留直径约5mm圆形透气孔。

5.抗拉強度:≥120kgf/cm

6.屈服強度(纵、横向):≧10Mpa

7.屈服伸长率:≧16.0g/um

8.断裂伸长率:≧100%

9.血液包装袋耐高低温,袋体底部密封严实,装入血液经冷藏、冷冻后,不能出现开裂现象。

10.血液包装袋经热合后,热合处经冷藏或冷冻不出现开裂现象。

11.血液包装袋的附着力性能、耐摩擦性能、耐酒精/盐雾/酸碱腐蚀性能、耐紫外线辐射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12.包装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认证中心出具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认证及RoHS认证试验报告。

13.贮存期限:≥18个月。

14.能够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血液包装袋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办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信用查询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1.2

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磋商响应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货期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采购内容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磋商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

评分办法

评分项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2.2.2

(1)磋商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30分)

1.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未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进入磋商程序供应商重新提交的最终总报价。

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3.磋商基准值=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以扣除其最终报价的10%后的数额作为其最终报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5.本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5.1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5.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5.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5.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5.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2.2

(2)技术部分(35分)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35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5分。

(1)每项技术参数能完全满足并同意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视为符合;部分满足、未提供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包含参数要求的,视为不符合。

(2)加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设置为一票否决项;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一项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其他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2.2.2

(3)综合部分(35分)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产品类似的供货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产品可靠性

(6分)

根据投标产品整体适用性、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评价。产品适用性强得6分;产品适用性较强得3分;产品性适用性一般得1分;产品适用性较差得0分。

生产方案(6分)

提供完整的生产技术方案,产品生产流程、生产流程环保措施、消防措施等内容描述详细。

技术方案描述完整、详细,完全满足并优于本项目需求得6分;

技术方案描述一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3分;

技术方案有缺陷,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分;

技术方案有缺陷、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和未提供得0分。

培训计划

(5分)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内容。

培训计划全面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者得5分;

培训计划基本全面、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者得3分;

培训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者得1分;

未提供得0分。

供货实施计划(6分)

针对本项目供货周期和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措施等方案。

方案全面合理、详尽可行,有充分保障的得6分;

方案基本合理、较详尽可行,有基础保障的得3分;

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未提供得0分。

售后服务(6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计划、货物损坏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计划、货物损坏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人员安排充分且优于项目需求得6分;

售后服务计划、货物损坏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人员安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售后服务计划、货物损坏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人员安排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得0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采购人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1. 评审方法

本次磋商最终报价后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委评分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小组独立进行评审,本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无效响应。

3.1.2 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能通过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单独分别进行磋商。

3.2.2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并在成交公告中公布最终报价。

3.2.3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即:第二轮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4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3.2.5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6 供应商得分=A+B+C。

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小组的要求。

4、推荐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的排名按总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小组投票推荐。磋商小组写出评审报告向采购人推荐2-3名成交候选人。

5、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购 销 合 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价格、名称、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商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质保期

合计(大写):

备注:

生产厂商:

二、订货及付款方式

1、订货方式: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时,可以传真、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乙方下达产品定购单。

2、供货方式:

①本货物为分批次采购,乙方接到甲方订单(或订购通知)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送到甲方(特殊情况采用特殊发货方式;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及时提供发货清单、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如未按期到货,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②乙方依约将各批次货物到货日期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商定送货时间。

③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

货物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本批次货物经检测合格使用后,按甲方财务规定的付款方式100%付款;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查验真伪的查询结果及凭证资料(清单)进行支付结算。

公司名称:

供方开户行名:

账号:

三、交货期限及验收

1、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的采购计划和要求执行。如未按期送货均按未送货处理,一次未按时送货影响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2、货物的验收:

在货物抵达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方式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送质控科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时,不予接收,乙方需将货品退回,并承担必要的检测费用。

四、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3、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5、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五、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3天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产品的召回与退(换):

如有下面问题乙方将负责产品的召回与退(换):

① 确定产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②由于乙方失误、所提供产品与甲方产品定单上的规格、品种不符。

3、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

4、产品质量响应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

六、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品质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全部实际费用。因乙方质量造成的损失按3倍货物价格进行补偿,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八、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购销合同约定购销项目,项目所指为甲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自筹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办公用品、工程、纪念品、维护服务等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餐饮、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相关使用科室对物品使用数据的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项目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相关科室等推销项目,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管理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 项目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 )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自行编制


一 、磋商响应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报价一览表

2.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供货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质量要求: 。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规定全额交纳****公司。

(5)本磋商响应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加急标书代写

(6)如果在规定的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后,我方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业主)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采购人(业主)的附属机构。

(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响应或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报价

项目名称

标段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磋商报价

供货期

质量要求

服务要求

符合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的规定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日历天)内有效。加急标书代写

其他声明

响应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的规定

注:1、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公布的控制金额。

2、成交价= 最终磋商报价

(注:第一次报价(按此表格式)填写装订进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货物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

.....

.....

投标总价:

投标人: (加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致: (采购人)

我单位愿意对 项目进行响应。

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单位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 2025****事务所出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注:1).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的相关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银行扣款回单或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承 诺 函

我公司承诺: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

若我公司承诺不属实,愿取消本项目磋商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承 诺 函

我公司承诺:

我公司非对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若我公司承诺不属实,愿取消本项目磋商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8.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技术偏差表

序号

条款号

货物需求要求

响应(有或无)

描述(若有偏差,须描述)

备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注: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逐条应答,逐条说明是否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 货物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各供应商根据“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自行填写自行增减,修改。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1技术部分(按照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办法技术部分要求编制)

格式自拟

六、其他资料
6.1评分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企业业绩表

项目时间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办法”要求。


2、拟投入人员情况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学历

专业

相关证书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养老

保险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或证明材料

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人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 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醒:****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0
招标公告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血液包装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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