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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标准化提质强链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省、县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标准化提质强链项目”服务的采购工作,现公开遴选采购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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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标准化提质强链项目
三、项目内容概括
通过引入专业服务机构的技术、人才、经验等核心**,为项目实施提供全流程专业支撑,完成**县两条特色产业链标准化提质强链研究、企业标准双随机抽查技术支撑、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等工作,为**县标准化提质强链工作提供专业决策参考和落地保障。
四、交付成果
(一)**县两条特色产业链标准化提质强链研究成果;
(二)企业标准双随机抽查报告(含问题清单及一企一报告);
(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四)上述所有工作的过程性资料汇编1套(含调研记录、企业对接资料、工作台账、宣传底稿、研究成果、总结报告等)。
项目实施从合同签约起至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企业标准双随机抽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至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县两条特色产业链标准化提质强链研究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
(二)报价应提供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材料;
3.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无需提供。
5.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6.报价文件。
7.服务方案。
8.业绩证明。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价要求
1.一次报价文件中仅允许出现一个报价,若文件中出现多个不一致报价,则取消参与资格。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若超过则取消参与资格。
3.供应商需参考项目需求,根据市场普遍规律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低于通过市场调查确定的合理最低价格3%以上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报价合理性并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供应商中标报价即为成交价,若事后供应商出现亏损或无法完成任务,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
6.项目预算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六、评审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即按照投标单位实力、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拟选定单位,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并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拟选定单位。
七、时间安排
截止日期2026年9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前为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收到纸质件的寄出凭证载明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邮件收件地址:****(**县金江镇金马三横路与金马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98-****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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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