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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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08:54

为推进**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以公平竞争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授权其开展**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运营机构通过整合公共数据**、市场数据**,联动本地市场主体开展数据融合应用,培育县域数字生态,赋能数字经济发展,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二、授权运营范围

本市公共数据授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职产生的非涉密公共数据。涉密数据原则上不纳入市场化运营,确需使用的,须完成保密审查、脱敏脱密、安全测评及审批备案,在满足专项安全标准后方可有限授权应用。

三、授权运营期限

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到期前3个月,市政数局按流程重启机构遴选,建立轮换接续机制,保障运营工作平稳衔接。

四、资格条件

(一)运营基础扎实。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定。具备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所需的办公场地、软硬件设备,配备专职技术、运营人员,可保障业务长期稳定开展。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覆盖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架构完善、岗位职责明晰,可独立规范开展授权运营管理工作。

(三)技术能力适配。可合规开展数据开发与场景应用,具备平台运维和数据迭代优化能力,满足我市公共数据常态化运营技术需求。

(四)服务能力适配。熟悉本地政务服务与产业发展情况,可结合**发展需求挖掘数据价值。能够整合市场数据**,联动本地市场主体开展数据融合应用,培育县域数字生态,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五)安全保障到位。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保密防控、应急处置制度体系,具备常态化安全监测和隐患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相关法规政策。

(六)信用状况良好。机构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无重大处罚、严重失信、违法犯罪记录,经营合规守信。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见附件1)(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qq.com。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3份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市民之家4楼419室****办事处紫月路西10号),以邮戳日期(自行送达的以签收时间)核定报送时间。标书代写

(三)资格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机构确定。****组织第三方专家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评审标准》(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并综合评分,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入选的候选运营机构名单。

(五)结果公示。候选运营机构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按照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权责与监管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责;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遴选过程。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省本级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美君,联系电话:135****6866)

1.**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2.**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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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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