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一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需变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5%为最终收取金额。
原公告的合同包1(**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一标段)代理服务费金额:1.4455(万元),更正为:1.4359(万元)。
合同包2(**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需变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5%为最终收取金额。
原公告的合同包2(**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二标段)代理服务费金额:2.3116(万元),更正为:1.8978(万元)。
合同包3(**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三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需变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5%为最终收取金额。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三标段)代理服务费金额:1.7093(万元),更正为:1.5766(万元)。
合同包4(**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四标段):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需变更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以成交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5%为最终收取金额。
原公告的合同包4(**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可持续经营)项目四标段)代理服务费金额:1.5935(万元),更正为:1.5148(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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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新区**大道1号
联系方式:091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二环路79号**国际大厦II区906室
联系方式:0915-****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福梅
电话:091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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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