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商用密码一体化监管及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安全和商用密码增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000.00元
最高限价:33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财政厅****建设厅****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银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8)****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法人信用信息报告”(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实际情况以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秦杨大厦10楼(**区湖畔路与庆丰街西北角)
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14点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秦杨大厦10楼开标厅(**区湖畔路与庆丰街西北角)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9月21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秦杨大厦10楼开标厅(**区湖畔路与庆丰街西北角)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回族自治区**区**路1号
联系方式:0951-****717
地址:**市**区秦杨大厦10楼(**区湖畔路与庆丰街西北角)
联系方式:182****7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宁宁
电话:182****7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