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对****集团有限公司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联系电话:0411-****7007 联系人:李晨
邮政编码:116200
地址:****(**市**区世纪路中段1号)
1.项目名称:**莲城国投平岛**海域水体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
项目位置:**区皮口街道平岛**海域
用海方式:开放式养殖
用海面积:254.0923公顷(网箱212.8403公顷,浮筏41.2520公顷)
用海期限:3年
海域使用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名称:****
2.项目名称:**莲城国投平岛**海域海床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
用海面积:254.0923公顷
附件:
**莲城国投平岛**海域水体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莲城国投平岛**海域海床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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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