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共享菜园”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0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共享菜园”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1,694.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共享菜园 二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694.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1,694.02元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 温室育苗棚1座,配套水电、通风系统及育苗架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1,694.0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共享菜园 二****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13****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共享菜园 二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已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缴费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信息加盖鲜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任欢欢,电话:136****1203予以确认。资料核实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的电子文件,请及时查收。
名称:****
地址:**区杨泉路一号
联系方式:029-****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二路27号**大厦 17层1703室
联系方式:136****12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欢欢
电话:136****1203
****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