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南头投审〔2026〕5号
****头****统计局关于****头镇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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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头镇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镇人居环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头镇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等,同意建设“****头镇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将军社区、滘心社区、穗西社区、**社区、北帝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社区、将军社区、滘心社区、穗西社区、**社区、北帝社区。按照改造内容分为两大类:
(一)基础设施提升类:道路白改黑及病害处理约2.79万平方米;**雨水管10749米、污水管1200米、给水管4850米、排水边沟1750米;配套照明、交通标识及路边停车位245个。
(二)生活品质提升类:公共空间改造15.07万平方米,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儿童**城市服务设施、慢行步道等设施;**智慧停车位628个(含充电桩127个);**光伏工程,占地面积1.94万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额17254.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研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31.7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头****统计局
2026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管理局、****分局、****保障局南头分局、****管理局南头分局、****执法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