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子项(第二次)项目区域绿植(苗木)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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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子项(第二次)项目区域绿植(苗木)采购-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子项(第二次)项目区域绿植(苗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子项(第二次)项目区域绿植(苗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29.00万元(暂定金额)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农旅融合子项(第二次)配套材料采购分项,****园区景观打造、配套设施建设及开园筹备苗木材料供应工作。供货量以施工图设计、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接收数量为准,全部苗木运送至**县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验收。

2.采购内容:采购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景观绿植苗木,包含苗木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配合完成清点验收;苗木质量达到设计及监理验收标准,质保、售后责任按照主购销合同约定执行。工程材料,材料品类、规格及预估数量详见《第三章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1.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自项目开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可通过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集团有限公司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集团官网发布次日起计算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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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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