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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格当乡格当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士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 172号)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8月10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对**县格当乡格当村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该工程水士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向有关单位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或意见我单位将进行答疑。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9月10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