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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0 | |||||||||||||
| 《****部地块规划修改》****研究院编制。2026年9月4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10 月9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沙头镇上路垟村北侧,涉及《****社区建设规划》中的01-01-01~01-01-05等地块。用地范围**鹤溪,南至淡下线,西至村口林地,北至古庙溪,总用地面积约8.39公顷。 二、 用地分类标准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采用2023年实施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对规划修改范围内用地进行分类。 三、 用地布局和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项目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和古庙溪防洪堤线调整01-01-03地块用地边界,并将用地性质由教育机构用地(C2)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 01-01-03地块东侧,结合古庙溪10米河道管理范围,布置公园绿地,地块编号保留为01-01-04。 01-01-01和01-01-02地块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内****基地(0703),其中01-01-01地块划分为01-01-01a和01-01-01b两个地块。村庄建设边界外的部分按现状用地分别规划为耕地(01)、林地(03)、采矿用地(1002)等。 四、 地块建筑退让与地块出入口设置 依据原规划和**市相关规范明确地块建筑后退要求,退让现状淡下线不小于11米;根据该地块区位和地理条件,本次规划建议各地块出入口方位为南侧。 五、 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修改 规划修改后,总体来说并无增加原规划市**公共配套设施容量压力,不会对原规划市**公共配套产生不利影响,仍按原规划设置。 六、 其它 项目建设应符合《**省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局****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址:****政府网站 https://www.****.cn/ 联系地址:**县**街**前路117号(****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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