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225.00元(含税)
三、项目概况: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补充耕地新路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等规定以及2025年9月11日区长办公会议精神,计划在高塘岭街道、茶亭镇、靖港镇等街镇开展补充耕地项目试点工作,总规模约600亩。
二、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
4.《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
5.《******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13号);
6.《****规划局关于2026年补充耕地计划的工作提示》;
7.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依据。
三、技术规格: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服务总期限18个月,具体单项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选址申报、立项设计、竣工验收、入库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选址申报:①开展补充耕地地块选址调查:内业筛选初步选定补充耕地图斑,制作工作底图,并将补充耕地图斑和工作底图下发到街镇,协助街****社区)征求权利主体意见,取得补充耕地所在地村组同意实施的意见以及涉及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开垦的意见。②现状测绘和航拍举证:对拟实施的补充耕地进行逐地块现状测绘、航拍和外业举证。③初步选址方案编制:圈定拟补充耕地选址范围,编制补充耕地选址地块明细表、实施前影像图、实施前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测绘图等,报资规局审定。④区级选址踏勘和论证:协助区资规局**相****政府进行选址踏勘,根据选址踏勘情况编制补充耕地选址方案,****政府组织相关****政府开展选址论证。⑤市级选址审核。组织选址申报资料,填报**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申请市级选址复核,取得《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审核意见书》。
2.立项设计:①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立项批复;②进行设计踏勘,开展项目规划设计,编制项目设计方案以及预算书,提交方案评审和预算审核;③指导项目施工,开展施工技术服务。
3.竣工验收:①竣工测量:对已完成施工的补充耕地进行逐地块竣工测量,编制竣工测量图。②航拍举证:对已完成施工且已落实耕种的补充耕地进行逐地块正射航拍影像和天巡外业举证。③验收资料编制:圈定新增耕地范围,编制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实施前后影像对比图、补充耕地验收地块明细表。④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工程验收,重点核查工程质量,核定新增耕地范围,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同步开展国土变更调查。⑤耕地质量验收:组织耕地质量验收材料,****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质量初验,取得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初验意见,****农业农村局进行质量验收,取得质量验收意见,****农业农村厅对耕地质量验收进行抽验。⑥整体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补充耕地的整体验收。
4.指标报备入库:按照“区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的要求,通过**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行报备入库,填报申请信息,上传项目资料,协助区资规局完成逻辑检查和指标入库管控检查后,上报市资规局审核,取得市资规局出具的《补充耕地指标确认书》,******厅复核,复核通过即入库形成新增补充耕地指标。
(二)成果要求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区、市、省、部级自然**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对补充耕地数量、质量验收要求。
(三)成果文件要求
1.**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选址方案,纸质文件1套,电子文档1套;
2.**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可研方案,纸质文件1套,电子文档1套;
3.**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设计及预算方案,纸质文件1套,电子文档1套;
4.**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纸质文件1套,电子文档1套;
5.**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耕地质量鉴定资料,纸质文件1套,电子文档1套;
6.**区2026年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图斑矢量和验收入库图斑矢量,电子文档1套。
六、验收标准:(一)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合同总价款的10%;连续三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尾款。
(四)保密期限为永久。成交供应商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将项目执行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第一次:完成补充耕地选址,取得市资规局出具的《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审核意见书》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完成区级验收后,取得区级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补充耕地指标报备入库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发票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全部及部分采购内容严禁转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服务期间需要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成交供应商人员工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相关责任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的,由成交供应商善后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保证其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维权费用;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5.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时限、人员配置、服务成果、质量考核、验收方式等已在采购需求中明确列明,成交供应商应全面响应并严格履约,不得因报价原因降低服务标准、缩减服务内容、减少服务人员或缩短服务时限。采购人不接受以牺牲服务质量、违法用工、不达标履约为代价的不合理低价。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有效报价平均值 65%、低于次低报价 65%、低于最高限价 65%,****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视为异常低价。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6.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