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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县储备粮装车运输、卸车进仓采购项目
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 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表1中第12项中“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 号)所规定标准计取,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整包干收取。”修改为“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 号)所规定标准计取,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整包干收取。”。
二、其他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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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