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1211房间天花渗漏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6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对1511房间入户管路排查、三路管道打压测试、漏点定位、破损管道维修及现场复原。解决1211房间天花板渗漏维修。
4、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清单做出的报价清单; 3、加盖公章工程维修资质佐证材料。
2026年09月11日 10时30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时3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0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1、本报价为报价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人工费、途中运输 费、装卸费、返工费用、损耗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按采购清单规定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单。需注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写明相应税率、税额、 价税合计。 2、供应商所报项目的报价表务必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表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盖骑缝章。报价须严格按照报价表填写:公司名称、总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小计、税率及税额、价税合计等必须填写。 3、维修地点:**市**区曙光西里甲五号院25号楼银都华悦公邸。 4、本报价单所列工程量为预估参考量,仅作报价依据,最终按实际完成维修数量据实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5、结算方式: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乙方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发票、施工记录、验收单、交付照片......)后30日内付清。 6、评标、定标及投标处置规则 6.1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取(投标总价-税额)作为评标价,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取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评标价相同的情况,如果投标人的报价税率相同,则报价提交时间更早者中标;如果投标人的报价税率不同,确定税率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6.2报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采购小组将对确定为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供应商报价及承诺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3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6.4****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采购小组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投标总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时该投标为无效标。 6.5当有效报价供应商少于两家时,按程序重新进行公告;采取直接订购方式的,报价方满足报价要求即可直接成交。 7、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一经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或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费用、**工期等索赔要求。 8、安全责任:乙方施工期间须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自备合格作业设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验收标准:维修完成后,施工面层完全固化后开展打压 + 闭水双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原,不合格严禁回填:使用合规管材,规范热熔作业;基层干燥做双层防水,重点区域加厚,方为验收合格。 (1)管道打压:无压力下降、管线接口无渗漏。 (2)闭水试验:楼下天花、墙体、无渗水、无湿痕水印。 (3)复原验收:清场撤除防护,地面复原无空鼓、开裂、色差,平整度、外观还原原貌。 10、供应商须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填报此表。
188****0331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