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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2026年9月7日,项目建设单位****在**市主持召开了****家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评估组认为:****家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达到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工、133****4867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令工、178****2181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谢谢。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