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7
受****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中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将对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合规性,通过“信用中国”(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进行查询。标书代写
1.信用中国(重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中国政府采购网(专项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凡是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行为的供应商,一律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