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2026]54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61号(湖雾镇小球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用地性质、土地用途 |
建筑高度(m) |
产业类型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61号(湖雾镇小球村) |
湖雾镇小球村 |
3785 |
2.0≤容积率≤2.5 |
50年 |
≤45 |
一类工业用地 |
≤24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不包括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3849-其他电池制造 |
342 |
68.4 |
备注:1、具体规划技术指标和产业类型相关要求详见****《规划条件》(乐资规条〔2026〕0105号)、**市工业用地项目****办公室《****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61号(湖雾镇小球村)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及相关要素条件的函》(乐工地办函〔2026〕27号)。2.宗地的相关要素指标设置为①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70.413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41.27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21.1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2.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9424.11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48%;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43.91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77.45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44.8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1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3290.03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6%;③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33.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22.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66%;④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28.157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57.07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24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8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259.48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22%;⑤汽车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53.9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4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31.7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4872.05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83%;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85.47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1.95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32.1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4.1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969.03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25%;⑦仪器仪表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3.730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54.53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49.7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8.9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9343.51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4.02%;⑧纺织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3.5万元/亩,亩均年产值≥4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0.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40.41万元/吨,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67%。3、地块竞得人必须按照《**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4、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7570平方米且≤9462.5平方米。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6、本次地块均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7、以上均为国家2000坐标系面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需符合准入产业类型(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纺织业(不包括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3849-其他电池制造))和亩产综合效益评价类别(B类及以上)要求,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公司开发建设。
凡在**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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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19日10:00 |
2026年10月8日8:30至2026年10月21日10:00 |
备注:竞买申请****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土地交易科联系电话:0577-****2652 0577-****2633
****联系电话:0577-****2403 0577-****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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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