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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绿化等市政设施行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县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共30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县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信函邮寄。邮寄地址:**县**西街296号****,邮政编码:756400,信封请注明“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三)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954—****057(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四)来访反映。****(**县**西街296****办公室。
反馈意见请注明提出意见建议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不受理匿名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三、附件
1.《**县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县市政工程施工破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积极吸纳,并在文件修改完善时充分参考。感谢您对**县城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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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