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10日-2026年09月17日。
联系电话:0379-****2934
通讯地址:**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平方米新能源陶瓷无机电池防护板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香****开发区产业园未来大道1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佳蓝****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县香****开发区产业园未来大道1号(租赁****公司闲置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房内建设年产300万平方米新能源陶瓷无机电池防护板生产线及环保、辅助设施。
5、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搅拌工序、打磨切割粉碎工序、切料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管道收集、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DA002、DA003三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厂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进水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粉碎机、L型切割机、数控切料机等,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边角料、沉淀池沉渣、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网格布边角料、脱模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6、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