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审〔2026〕115号
关于****塔区万桥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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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塔区万桥游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补齐居民户外康体与游乐空间短板。****提出实施****塔区万桥游园建设项目。****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管理局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规划局出具了无新增建设用地说明,****事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报告(邵政投评〔2026〕33号),同意实施****塔区万桥游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塔区**路与**路交叉口的西南角和东南角,即万桥街区控规5-5地块和7-1局部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13118.06平方米(5-5地块面积6307.97平方米,7-1局部地块面积6810.09平方米)。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硬质铺装工程、景观小品、服务配套用房、室外给排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公服设施等。其中绿化种植面积8991.09平方米;铺设石材地面面积812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面积2357.39平方米、EPDM橡胶颗粒480平方米;**1层服务配套用房1处(含管理用房、应急医疗物资存放室、母婴室、健康小屋、雷锋服务站、环卫工具储藏间、绿化库房、配电房、微型消防站、公厕),总建筑面积238平方米;设置儿童活动设施7组、健身器材16组、桌椅8组、垃圾桶20套、标识牌12套、休闲座椅24套等。
三、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刘谋元)。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公园管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757.8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639.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68万元、预备费36.09万元。资金来源原则上由单位自筹,****政府工作部署,确有资金缺口的,根据零基预算管理规定再按程序报批。请按《****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和《****办公室 ****办公室》(邵市办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设方案、节能、消防、投资估算、社会评价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总投资估算、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在后续阶段中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或申请安全审查许可。
****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