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其“2027****中心车辆维修维保及清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7****中心车辆维修维保及清洗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2026年9月9日14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二、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5日
三、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内网发布。
四、评标结果信息:
本项目于2026年9月9日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含税):费率(折扣率):79.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费率(折扣率):7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费率(折扣率):73.00%
以上中标候选人:
服务地点:**市区、**县、太**。
服务期限:一年。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需求及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提起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②异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异议的日期;⑦书面异议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以异议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太昊路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94-****016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0394-****0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于女士
电话:0371-****8026,****8339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