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综合体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牧场综合体二期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牧场综合体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大鹿岛**海域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大鹿岛**海域,距离大陆岸线49****牧场综合体项目.拟确权海域总面积491.3835公顷,规划设计为大HDPE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区、人工鱼礁区与底播养殖区、浮筏养殖区等三个功能区。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辽****经济开发区丰源街1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0****1888
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大学
联系地址:**省**市**口区黑石礁街道2-52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人:刘教授
联系电话:158****5359
电子邮箱:****@163.com
传真:0411-****34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