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堆龙**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配套功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堆龙**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社会化运营**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空间概况
堆龙**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位于堆龙**区上谷**体育公园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该****人民政府主导、****旅游局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共建,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文化厅关于2022年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立足城乡特点,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要求,坚持“公益性为主、业态多元”原则,空间于2023年11月26日正式开放。
目前空间内设阅览区、咖啡简餐休闲区、文化展示区,集文化消费、文化体验、文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重点开展全民阅读推广和全民艺术普及,不断提升堆龙**区城市空间文化品质,助力打造“15分钟文化品质生活圈”。2025年6月,堆龙**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被评为**市“十佳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最佳人气公共文化空间”。
(二)项目定位
依托现有的环境,引入与阅读氛围相契合的轻餐饮和文创产品服务,打造兼具休闲功能与本地文化特色的高品质交流空间,使其成为展示堆龙**区城市文化、促进文旅融合的“城市客厅”。
二、**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募活动前三年内,经营单位法人和开展相关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具备餐饮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以及与轻餐饮经营相适应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法定资质。
(二)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其他要求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运营方不得擅自将运营权整体转包、分包或变相转让。
三、运营管理要求
(一)经营业态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鼓励经营以下业态:
1.精品咖啡、特色茶饮;
2.创意烘焙、轻食简餐(如沙拉、意面、**治等);
3.文创产品销售;
4.****图书馆文化氛围相契合的轻餐饮服务。
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明确禁止经营以下业态:
1.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产生大量油烟、异味、噪声污染的经营项目(如中式爆炒、烧烤、火锅等);
2.KTV、大型娱乐设施等项目;
3.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使用明火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操作。
(二)经营时间
运营方营业时间须覆盖公共文化空间主要开放时段,具体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期限
**经营期限为3年。**方若需装修改造,不计入正式**期限,装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运营方须按期完成提升改造并投入运营。
(四)**模式及费用
本项目采取公益服务考核方式。**方须每年开展不少于20场公益性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阅读推广、艺术普及、文化沙龙、小型展览。场所为免费提供,但需承担日常运营成本(含水、电、网络等费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运营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可自行处置,但不得破坏原有装修及固定设施。具体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9月10日—9月21日 9:30-18:00
(二)报名材料
在具备**方资格条件的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运营方案;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
意向机构须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后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报名地址。逾期送达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
********小组,根据运营方案、资质业绩、公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意向**方。
五、联系方式
地址:**自治区**市堆龙**区青藏路27号****;
咨询电话:181****1223。
六、特别说明
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来电咨询或实地考察,与我们携手共建高品质公共文化空间,共同推动堆龙**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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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