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供应商(1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5********6485204 **** 总价 人民币230000元

**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成交)公告

1、项目名称: **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2、项目联系人:王林峰

3、项目联系人电话:0854-****196

4、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日期: 2026-8-31

7、公告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开标时间: 2026-9-10

9、开标地点:****会议室

10、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宏宇,吴凯,杨虹美

11、定标日期:2026-9-10

12、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1

****

**市**区中华南路中都大厦24层

**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全部内容

230000.00

14、投诉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长寨街道民主路**

联系人:王林峰

联系电话/传真:0854-****196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心C座21楼

项目联系人:王辉、叶兆庭、张雨晨

联系电话:138****6154


附件下载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0
中标通知
长顺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