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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共享教室改造项目(三次)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中心共享教室改造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ZYS-QC-2026-21-741-公)已于2026年9月9日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供应商地址 | |
| 第一候选人 | **** | ****200.15 | **省**市**区**路30号 |
| 第二候选人 | ******公司 | ****600.57 | **省**市**区渔安街道渔**城B区小广场10-2号 |
| 第三候选人 | ******公司 | ****148.52 | **市**区晋吉北路66号附30号1层 |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成交结果公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集团****公司投诉。
采 购 人:****(项目业主) ****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单位)
详细地址:**省**市**区**街道**北路298****中心A区6楼
联 系 人:王新月 联系电话:0851-****016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8****广场A座
项目负责人:文有杰、吴琳、李贞桥
联系电话:0851-****1265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