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集团****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授权的**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区-一片区-路边石、界石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区-一片区-路边石、界石采购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预算金额:920000.00元。
5.采购内容:路边石、界石采购。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限价(元) |
计划总价限价(元) |
使用部位 |
备注 |
| 1 |
边石(花岗岩) |
350*150*800mm |
m |
9000 |
80 |
720000 |
道路 |
|
| 2 |
界石(花岗岩) |
200*100*800mm |
m |
5000 |
40 |
200000 |
铺装场地 |
注:(1)以上价格均已包含运输、装卸费、含进场检测费用、税金(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等所有费用,该价格为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最终发票)(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的价格,除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检测不合格,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所报价格单价及合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税率统一化处理:为消除不同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带来的税率差异对评审公平性的影响,本项目设置统一的含税报价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总价)应统一按13%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并填报,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含税,按13%计)=不含税价x(1+13%)。不含税价为投标人基于自身成本测算的税前价格,不受实际开票税率影响。
(4)中标合同价款确认方式:本项目中标人最终签约的合同价款(含税总价)不以投标报价直接确定,而按以下方式重新换算:
签约合同价款=[投标报价(按13%计)÷(1+13%)]x(1+中标人实际开票税率)实际开票税率以中标人在履约时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自身纳税人资格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税率为准。
6.供货期:2026年9月26日-2027年10月31日(实际供货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交货地点:**省**市**区军民街**家园小区。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税率: 13 %(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增值税 专 票。
10付款方式:按月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月付结算额70%,尾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应答无效:
核查内容:
①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n/
②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询比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2305 0186 7051 0000 1155
注: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比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汇款未在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供应商不具有应答资格。
3.询比文件费缴纳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询比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保证金
1.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应答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标书代写
2.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及纸质应答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
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813-10059)。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CG-****0813-10059)。
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 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 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 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招标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锅炉头道街3号哈锅技校一至二层房屋
联 系 人:杨伟东
联系电话:133****7909
代理机构:****
地 址:**经开区**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孙妍丽
电 话:132****7720
邮 箱:****@163.com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