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市****街道片区居住小区地下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本项目于2026年09月0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根据国家及**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公共**交易监管平台AI审查意见,现对招 招标代理机构:****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资质要求的修改 涉及位置: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1.2条。 原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后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范围内已取消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省内已全面执行三级换领二级资质政策,为保证招标文件合规性,统一将资质要求调整为“二级及以上”。 二、关于工程预付款条款的明确 涉及位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条。 原内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原则上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 修改后内容:“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原则上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30%。” 修改依据: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十四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预付款应不低于10%、不高于30%。为避免因招标阶段无法确定具体比例而影响招标进程,现明确预付款比例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并设定原则性区间,以兼顾合规性与可操作性。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罗亚洲 电话:159****3088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张琳艳、刘凯、许世兰 电话:180****7771 |
|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人:严凯 电话:085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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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