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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接的《****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竖窑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进入尾期,生态环境形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形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竖窑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牌楼镇金堡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建1条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竖窑生产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主体设备轻烧氧化镁竖窑1座,所需产能在**市1500万吨镁砂产能控制指标内。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牌楼镇金堡村
联系人:宫秀山
联系电话:139****9799
三、环境影响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天坛南街8-7号(2-23-3)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32****6780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链接: https://pan.**.com/s/1KhiC51IFLMwYSN-efnfEdQ 提取码: sznq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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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