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锅炉替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锅炉替换项目 | **** | **市**区陈官屯镇高官屯村 | **海润****公司 | 锅炉替换项目,选址于**市**区陈官屯镇高官屯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在现有锅炉房内拟采用1台15t/h生物质锅炉替换现有8t/h生物质锅炉,增加生产热负荷,替换后现有产品种类及产能(瓦楞原纸)均不发生变化。 | 1.运营期锅炉废气应经SNCR+SCR+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三级脱硫)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水处理系统产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应一同汇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造纸生产;脱硝溶液应在炉膛内蒸发;脱硫溶液应在脱硫池内循环使用;脱硫池废水每2个月排放一次,****处理站,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脱硫除尘过程产生脱硫石膏、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和锅炉炉****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海绵铁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应定期交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催化剂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