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土-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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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崇协示字(2026)第1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区生活垃圾炉渣**化利用设施01-01地块 宗地总面积: 2.66702公顷 宗地坐落: **规划经二路,南至规划纬二路,西至规划北沿竖**,北至规划直团一河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环卫用地 项目名称:
划拨价/出让价: 5539万元 受让单位: **康****公司
备注: 1、本项目属于人防结建范围,应按地上建筑面积5%配建人防工程。 2、本合同项下第一十条以本款为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须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3、本出让宗地中建筑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50%。 4、本项目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J10716-2014)的相关条文要求。 5、本项目按照项目开发规模、停车数量、周边道路交通条件,再行确定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及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位置及数量,机动车出入口应优先设于较低等级道路。 6、本合同第四十条以本款为准:本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7、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或项目建成后未将土地用于环卫设施用途(生活垃圾炉渣**化利用设施项目),****市容局将**区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该用地。 8、本出让宗地BIM建设管理要求:需采用BIM技术;应用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二、公示期:2026年09月10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区城桥镇东门路197号
邮政编码:202150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279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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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10
候选人公示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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