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批前公示如下:
一、规划许可变更基本情况
原建设单位:****
原建设项目名称:1-6号厂房、7号办公楼、8、9号员工宿舍楼、10号礼堂、11号风雨球场、12号后勤楼、13号康体娱乐用房、14-19研发专家楼。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变更后建设单位:**市****公司
变更后建设项目名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原许可核定的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等规划指标保持不变,本次仅变更原许可建设单位名称和建设项目名称,不调整地块规划条件及建设控制要求。
二、变更事由及依据
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1381执恢273号之五)执行要求,《****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鄂1381执恢273号之五)裁定内容,现权利人**市****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本次变更仅调整许可证载明的建设单位名称和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等均维持原审批内容不变。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 年9月10日至 2026 年9月21日(共 7 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对象:周边业主、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群众;
反馈内容:如对本次规划许可变更存在异议,可书面陈述申辩,公示期内可依法申请听证;
受理单位:****规划局
受理地址:****规划局建设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22-****805
受理要求:反馈材料需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及异议理由,逾期未提交异议材料视为无异议。
五、后续办理说明
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我局将依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市****公司重新核发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期内收到异议且经核查成立的,将依法暂缓办理变更并按程序处置。
特此公示
****规划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