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公告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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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
| 普通 | |||||
| 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 | |||||
| 广****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914********544854E | |||||
| 张江华 |
| 身份证 |
| 2026年09月03日 |
| 2026年09月03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伴生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县大柘镇工业大道1号广****公司旧厂区。本次治理对象为旧厂区受到放射性污染的设备和场地,治理后工作场所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水平。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公司旧厂区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粤环辐技评〔2026〕107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该治理工程可行。治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后,旧厂区场地应达到无限制开放使用水平。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属于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放射性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外排。厂区应做好防雨措施,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不与雨水接触,不产生淋滤液。厂区应落实雨污分流和防渗处理措施,不得影响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治理过程中应采取洒水抑尘、凝胶涂布等方式,控制扬尘产生,作业人员全程佩戴防尘口罩及个人防护用品。
(五)严格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岗位现场人员应做好个人辐射安全与防护,严格控制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接触时间。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制订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污染事件发生。
三、治理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四、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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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