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青铜文化节总体宣传、策划执行及其它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项目清单修改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全媒体宣传推广 |
前期宣传内容策划,聚焦悬念与期待、引流话题、文化节主题与亮点日程,吸引大众关注; |
项 |
1 |
| 中期宣传内容策划,实时跟进报道、深度解读重要活动内容、重点推介参会嘉宾的背景与观点,打造文化热点; |
项 |
1 |
||
| 后期宣传内容策划,采集活动精彩集锦、成果总结,发起线上粉丝互动活动,进行二次传播; |
项 |
1 |
||
| **新闻网、**新闻等本地主流媒体的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小红书、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不少于100期; |
项 |
1 |
||
| 整合不少于60家以上央省市级官方及行业媒体,累计发布不于100期; |
项 |
1 |
||
| **日报整版2期(文化节整体信息1期,文化节精彩集锦专题1期); |
期 |
2 |
||
| 制作文化节切片宣传不少于20期(包含开幕启动动画切片视频、开幕式铜文化旅游研学线路发布切片视频、主题文艺演出切片视频;铜雕线上艺术展作品揭幕切片视频;文明对话会切片视频;第二届**市农文旅运营招商梧桐会切片视频、长江流域青铜文明特展切片视频、N 场次促消费群众活动切片视频等); |
期 |
20 |
||
| 提供文化节网络直播服务,重点活动按需开展线上多平台直播,累计不少于5场。 |
场 |
5 |
||
| 2 |
文化节主要形象设计 |
2026**青铜文化节主KV设计,提炼青铜纹样、铜器造型、地域文化元素; |
项 |
1 |
| 全套系列宣传物料形象设计,包含海报、小景、邀请函、工作证等。 |
项 |
1 |
||
| 3 |
相关视频制作 |
2026**青铜文化节主题视频(时长2分钟); |
项 |
1 |
| 文化节活动系列选题视频,不少于5期; |
期 |
5 |
||
| 组织主播拍摄青铜文化、城市场景打卡视频不少于5期; |
期 |
5 |
||
| 开幕式快剪视频不少于5条。 |
条 |
5 |
||
| 4 |
服务团队 |
组建不少10人专业团队,全程为2026**青铜文化节项目提供总体宣传执行、拍摄记录存档、拍照存档等服务。 |
项 |
1 |
2.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修改如下: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 全媒体宣传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全媒体宣传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覆盖前中后全周期、全平台(方案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具有≧50家能为**青铜文化节宣传发布的央、省、市官方及行业媒体平台,并列明媒体平台名称,格式自拟),整体宣传策划方案完整,传播渠道合理、话题创意突出青铜文化主题,传播阶段划分清晰,预热、活动期、收尾传播策略贴合青铜文化节定位,宣传路径科学可行,能有效提升文化节知名度与参与度的,得6分; (2)覆盖主要阶段,渠道较合理(方案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具有≧30家能为**青铜文化节宣传发布的央、省、市官方及行业媒体平台,并列明媒体平台名称,格式自拟)、创意一般的,得4分; (3)阶段覆盖不完整、渠道选择不足(方案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具有≧20家能为**青铜文化节宣传发布的央、省、市官方及行业媒体平台,并列明媒体平台名称,格式自拟)、创意欠缺的,得2分; (4)不可行或者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
全媒体宣传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全媒体宣传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覆盖前中后全周期、全平台整体宣传策划方案完整,传播渠道合理、话题创意突出青铜文化主题,传播阶段划分清晰,预热、活动期、收尾传播策略贴合青铜文化节定位,宣传路径科学可行,能有效提升文化节知名度与参与度的,得6分; (2)覆盖主要阶段,渠道较合理,创意一般的,得4分; (3)阶段覆盖不完整、渠道选择不足,创意欠缺的,得2分; (4)不可行或者提供不足的,不得分。 |
| 服务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团队服务人员人数达到12人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10分,满分24分。 注: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和拟派团队服务人员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可)。 |
服务人员配备 |
供应商拟派团队服务人员人数达到12人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10分,满分15分。 注: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和拟派团队服务人员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可)。 |
3.开启时间、地点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4.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北段501号
联系方式:0562-****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太**路470号20栋326、426号
联系方式:0562-****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0562-****170、139****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