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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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9-10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777 传真:0953-****777 通讯地址:**县**街96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项目

********填埋场厂区内

****

环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10座危险废物贮存池

1.废气依托厂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经负压收集(风机风量为 110000m3/h)后排至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现有工程环保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依托现有工程水泥窑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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