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报来《关于给予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小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用地面积6773.06㎡(约10.16亩),建筑面积2143.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沉浸式考古体验区、****中心建筑、连廊建筑、大门兼门卫室建筑;改建公厕建筑、史前生存互动体验区建筑、****中心建筑。
五、建设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本项目包含沉浸式考古体验区、****中心、连廊、互动体验区、****中心等子项,所有建筑均为单层。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场地类别Ⅱ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丙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沉浸式考古体验区采用门式钢架结构,****中心、连廊采用钢框架结构,抗震等级框架四级,设防类别为丙类。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99.83万元,其中工程费41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26万元、基本预备费37.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00万元和粤**西部协作资金100万元。
七、原则同意所报的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八、接文后,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九、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应当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请严格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以及改变建设资金用途等。如项目发生较大变更,包括拟变更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投资占原总投资10%以上等,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局调整或重新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附件:乔建镇乡村田园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2026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2026年9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