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碧水循环污水治理与管网焕新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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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10

项目名称 **碧水循环污水治理与管网焕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长**虹星桥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66850.3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
联系人 倪璐敏 联系电话 157****7883
项目投资(万元) 295210 环保投资(万元) 3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9-10-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水厂启动改扩建,升级改造污水收集管网,涉及压力输送管网35公里,重力流收集管网55公里,对现有DN200至DN800的主干管进行全线排查与缺陷修复,总长约40公里;启动生化系统扩能与精细化改造,深度处理单元补建与升级,新增中水回用处理设施及设备;****泵站,提升现有终端设施,新增泵站点位并对已有点位实施扩容与升级;同步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围挡、防尘网、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覆盖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扩散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做好文明施工,洒水降尘、车辆净车出场,减少扬尘污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土、砖石及装修等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清运,送至指定倾倒点处置,妥善处理,不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而污染环境。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请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建筑材料严格按当地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针对汽车鸣笛噪声,加强停车场进场汽车引导系统建设,设置进场汽车禁止鸣笛标识,停车场周边采用绿植隔离等措施。
承诺:**** 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