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6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年产12GWh储能电池项目(重新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
联系电话:0515-****7072
传 真:0515-****7072
邮 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2GWh储能电池项目(重新报批) | ****开发区G343与通港大道辅路交叉口 | **** | 项目总投资4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项目土建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设施均已建设安装完毕。因正极材料性能提升,相关原辅材料使用发生变化,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不涉及产品产能变化,按《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我局于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公司(裔照辉) | (一)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一步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混入清下水管网。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循环冷却排水接管至****公司处理,接管标准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各类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涂布烘干,一、二、三线注液,储罐呼吸产生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标准相应限值,危废仓库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相应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限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三)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