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4348/2026-0377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资许决〔2026〕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08 | 公文时效 |
内蒙****公司:
根据《水利部关于黄河流域水**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的通知》(水资管〔2020〕280号)、《******局关于移交黄河干流取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管理的函》(水**管〔2023〕33号)有关要求,****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及利用蒸汽余热节能改造发电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已经查处。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
一、内蒙****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及利用蒸汽余热节能改造发电项目位于包****开发区,为已建项目。2023年4月,******服务局出具《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对内蒙****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予以备案,该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投产运行。
2025年3月,******服务局出具《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12-150203-07-02-662992),对内蒙****公司利用蒸汽余热节能改造发电项目予以备案,项目利用多晶硅项目蒸汽余热发电,余热发电机组装机配备1×12MW+1×15MW凝汽器式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6年8月投产运行。2025年10月,该公司完成高纯晶硅产品工艺装置提质改造,目前正在进行氯硅烷废气洗涤与氢回收改造,两次改造仅对项目生产工艺装置进行优化,不改变产品种类及规模。
二、同意项目以黄河地表水(**市黄河干流一期水权转让指标及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水权指标)作为生产和生活取水水源,通过大**水源工程取水口取水,由**泰弘生态****公司供给,水源接入点位于厂区东北侧,坐标为东经109°40′11″,北纬40°37′53″。
三、考虑输水和净化损失后,核定本项目总取水量为394.78万m3/a,其中生产385.56万m3/a、生活9.22万m3/a。核定本项目单位产品新水量为16.86m3/t,优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多晶硅用水定额60m3/t(领跑值)要求。单位发电用水量为0.97m3/(MW﹒h),优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燃气-蒸汽联合循环(<300MW循环冷却)先进值用水定额1m3/(MW﹒h)要求。职工综合生活用水为129L/(cap﹒d),符合《**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有关用水定额要求。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生产、生活****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五、基本同意对项目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你公司要严格落实相关节水措施,积极开展节水技改工作,优先使用国家鼓励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生产、生活污废水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用水水平。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相关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计量传输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水量监测数据稳定传输至自治区取用水管理平台。鉴于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复后立即向我厅报送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内蒙****发展中心关于报送《内蒙****公司20万吨高纯晶硅及利用蒸汽余热节能改造发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的报告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