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给予布泉河乡村**特色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布泉河乡村**特色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项目名称:布泉河乡村**特色带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社区至龙会村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建筑面积683.3㎡,改造路面 2426㎡,新增沥青混凝土路面493㎡,改造铺装6088㎡,改造绿化面积3894.2㎡,仿木混凝土栏杆69.74m;新增非机动车棚2个、红色文化宣传长廊2个、大门标识1个,整合现有停车位263个、新增纵列式机动车生态停车位32个、横列式机动车停车位6 个;增设店铺招牌36个、太阳能庭院灯17盏、太阳能灯带2107m、太阳能射树灯7盏、发光字5处、太阳能洗墙灯带124m、配电箱 3个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包含电气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五、建设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廊亭、景墙、水车、文化宣传栏等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按7度设防。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23.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0.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69万元,预备费用22.17 万元。资金来源为粤**西部协作帮扶资金、中国铁建援建资金。
七、原则同意所报的布泉河乡村**特色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八、接文后,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开工手续。
九、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应当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概算。请严格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以及改变建设资金用途等。如项目发生较大变更,包括拟变更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投资占原总投资10%以上等,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局调整或重新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附件:布泉河乡村**特色带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2026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