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文物保护单位善述围修缮工程(第二期) 已由兴发改投审〔2026〕6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2025年省级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对罗岗镇柿子坪村善述围中路及东西横屋局部屋面进行修缮,面积约1295.3平方米,内容包括:清理倒塌的建筑垃圾;坍塌土墙重新夯筑、批荡;屋面揭顶重铺;重砌檐口扇形灰瓦头;拆除并重砌部分屋面正脊;重**制檀条、棚桁、拉结桁、桷板、梁架、木窗等木构件并做防虫防腐刷漆处理。
2.2 招标范围:施工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357,643.99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83037.73元;暂列金:108355.96元)。
2.4 工程地点:**市罗岗镇柿子坪村。
2.5 建设工期:共20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公司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套用中标下浮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岗位(业务)培训证书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7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5:00至17:00时(**时间,下同)到**市**区****广场一号楼211-21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其他辅助资料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市**区****广场一号楼211-212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市**区****广场一号楼211-212号(****)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兴****广场艺术中心西门二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3-****99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一号楼211-212号
联系人:饶工 电 话:07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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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