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养护院康复托养功能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办事处北门村委会院内一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04 月 20 日 10 点 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养护院康复托养功能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5.71元
5.最高限价:****915.71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养护院的部分片区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对院内消防设施及配套装饰工程等进行改造,并购入康复器材、电器、家具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5.3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1、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司****办事处北门村委会院内一号楼);
3、方式:现场获取。提供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1、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0日0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0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地点:******公司****办事处北门村委会院内一号楼)
1、时间:2026年04月20日10点30分(**时间)
2、地点:******公司****办事处北门村委会院内一号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磋商公告于2026年04月09日在******公司官网(https://www.****.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