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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收到****公司****供电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公司****供电局。
用地位置:**县南万镇(详见附图)。
用地面积:972.29㎡。
土地用途:供电用地。
土地取得方式:划拨。
****供电局南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内容,可到我局咨询。相关利益人如果对用地规划许可有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066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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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