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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明金属****公司管理人 财产线索征集公告 (2024)宏明破管字第26号 ****法院2024年4月22日作出(2024)苏0205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明勇对宏明金属****公司(以下简称“宏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2024)苏0205破17号《决定书》,指****事务所****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向******管理局调取的档案显示:宏明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3日,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股东李广振认缴出资额120万元,股东宋雨生认缴出资额180万元,两股东均未出资。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的情况,起诉请求判令宋雨生支付出资款180万元、李广振支付出资款120万元。****法院作出(2025)苏0205民初17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宋雨生支付出资款180万元、李广振支付出资款120万元。宋雨生、李广振均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6)苏0205执277号,因未发现宋雨生、李广振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6年3月23****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为尽快查明宋雨生、李广振的财产状况,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现向全体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宋雨生、李广振的财产线索。 财产线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宋雨生、李广振的存款、现金、不动产、车辆、股权、有价证券、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 凡知晓宋雨生、李广振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线索提供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通过电话、邮寄、现场等方式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说明财产的具体名称、位置、数量、权属证明等详细信息,以便管理人核查。 管理人收到财产线索后,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予以查证和追回。希望知晓宋雨生、李广振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管理人查证、追回和处置相关财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公司有关人员和社会公众向管理人积极提供关于宋雨生、李广振的财产线索,管理人郑重承诺,除依法配合或因开展强制清算工作所需外,管理人将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知晓宋雨生、李广振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明金属****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附: 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省**市**街道学前路1号 联系人:吴涵(138****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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