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交安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声屏障材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根据****承接的**(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实际情况,考虑计划的不确定性,本次拟采购的声屏障材料为总暂定数量。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则视为无条件接受甲方因实际业务承接情况、工程设计变更、供应商履约能力等因素对采购工程量进行的调整。
1.4本次采购标包划分数量及每个标包采购数量:1个标包。本次采购数量为声屏障(桥梁段)890米,声屏障(路基段)800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公司**(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声屏障材料采购。
2.2 供货期限:供应期限为2026年9月-2026年12月,具体以项目实际建设工期为准。
2.3 供货地点:**(赣鄂界)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T1标。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公路声屏障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JT/T 646.1—2025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金属结构销售等相关营业范围。
(2)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含)100万元;
2)一般纳税人;
3)2025年税务等级至少不为 C、D级,若2025年纳税人信用等级未公布可提供2024年公司纳税人信用等级资料,且目前无未处理完的税务处罚。
(3)业绩要求:
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声屏障材料类相关供货合同单个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需提供对应合同及发票,合同内含有主要内容:材料名称、清单、数量、金额、税率等相应的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明确的以发票金额为准。)标书代写
(4)信誉要求:
1)未受到省厅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等问题;
2)在公司、各分公司范围内暂无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中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8)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的前一日,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9)在近 3 年内工程供货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全事故。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③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⑥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⑦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件真实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如有)等,响应文件开启当天,采购人将通过网上查询、扫描证件二维码的方式对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若发现证件造假情况,将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该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标书代写
2)合同履行结束后,****公司名称或logo的安全设施、设备及车****公司名称及logo,如发现一次未及时清除,我公司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仍未清除,我公司将不予**并暂停一切结算支付程序。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14日17时00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如遇节假日,代理机构将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交投****公司(**省南****开发区枫生中大道1188号雷公坳文体产业园20号楼)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3、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9月17日14时30分至2026年9月17日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4、采购人□组织 √不组织踏勘现场,□召开 √不召开预备会。
5、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网站发布。
六、其他 6.1 ****公司自主参考。 6.2 我公司不因进行本次采购活动而负有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 6.3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市江益镇高新三路****
联 系 人: 饶先生
电 话:136****436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3、监督单位/部门:**省**市**市江益镇高新三路****党群综合部
地 址:**省**市**市江益镇高新三路****
电 话:139****8117
日 期: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