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散热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3827
电子邮件:****@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扩建散热器加工项目 | **市董浜镇华烨大道30号 | **** | **市****公司 | 年增加工配套风电用片式散热器8000吨 | 废水:本项目不得有含氮、磷生产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不含氮磷生产废水经“pH调节+气浮+混凝沉淀”处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含氮磷废水经厂区内“pH调节+板框压滤+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三效蒸发”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废气:本项目整体换风收集的涂装废气(调漆、淋涂、喷漆、流平、烘干、洗枪、洗管、洗吊具、洗调漆棒、喷粉固化、打磨废气)、第1-4号危废仓库废气,由密闭集气罩收集的灌漆、静置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焚烧装置”处理后与由密闭管道收集的RTO装置助燃废气、沸石转轮吸附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房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设备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抛丸废气,管道收集、大旋风+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喷塑废气,污泥烘干废气,三效蒸发不凝尾气及上述未收集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涂装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以酸洗、灌漆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安装、设减振台、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漆渣、废薄膜、废过滤棉、酸洗废液、废槽渣、污泥、废包装桶、废油及滤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膜、蒸馏残渣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