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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隆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6)冀01破18号。****法院于2026年7月9日****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查明债务人财产及负债状况,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为本案提供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专业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及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6月25日,河****人民法院作出(2026)冀01民辖165号裁定书,裁定本案由该院审理。2026年7月9日,****法院****事务所****公司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及具体资产状况等企业信息,以债务人登记资料、管理人接管资料及后续调查核实结果为准。 隆盛公司系建筑紧固件生产经营企业,其资产、负债、经营及交易情况尚需通过审计、评估等专业工作进一步查明。上述企业及财产信息可能因管理人调查、接管、清查及核实工作的推进而发生变化,不能作为对债务人资产、负债或经营状况的最终确认。 二、选聘项目 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各一家,备选机构各一家。 审****公司破产清算提供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服务,评****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偿债能力分析及破产程序推进提供资产评估及相关专业服务。 报名机构可以单独报名审计项目、评估项目,也可以同时报名两个项目,但应分别提交相应的工作方案、人员安排、业绩证明及报价方案。 三、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法定执业资质、业务资格及专业能力。审计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条件,评估机构应具备依法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条件。 (二)机构及拟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其他足以影响其独立、公正履职的不良记录。 (三)在《**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中备案,****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机构状态、资质状态均显示正常的在石机构。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管理人不予审查。 (四)具有破产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或者具有制造业、建筑类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并能够提供与相关业绩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五)机构****公司、债务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知债权人及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独立、公正办理的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依法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材料中如实披露。 (六)能够按照管理人确定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报告标准完成工作,接受管理人、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委员会的监督,并就报告内容作出专业解释和说明。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应当以管理人接管、调查及核实的资料为基础,****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经营及相关财务事项进行审计,形成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的审计成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供或者管理人接管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清册,核实账面记载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2.****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必要时根据核实情况提出账务、报表调整意见; 3.配合管理人开展债务人财产盘点、清查、核实工作,对盘点结果进行专业分析并形成相应记录或意见; 4.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中的呆账、坏账、长期挂账事项进行审查,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5.对债务人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及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处理意见; 6.配合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核工作,根据审计及核查结果协助编制债权债务清册,但债权是否成立、性质及金额的最终认定由管理人依法审查确定; 7.根据管理人要求,协助处理与破产清算有关的纳税申报及税务资料整理事项; 8.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相关工作成果; 9.根据管理人通知列席债权人会议,就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接受依法提出的询问; 10.根据管理人履职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财务核查及专业咨询服务。 审计****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重点关注并在报告中明确披露下列事项: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其他主体进行不当交易,损害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处取得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形;债务人与其他关联主体之间是否存在财产、业务、人员、财务或责任承担方面的混同情形; (2)债务人是否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等情形。发现上述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重点审查破产申请受理日前一定期间内债务人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关注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可能影响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行为。发现相关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管理人书面报告,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及其他关联主体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交易背景、交易性质及资金最终流向; (5)债务人为关联企业或第三方提供担保,以及关联主体或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债务人与建设施工单位、供应商及其他交易相对方之间的合同履行、工程款或货款支付情况; (7)债务人对外投资、股权持有、第三方代持及其他投资权益情况; (8)债务人资产出租、出售、转让、抵债及其他处分情况,包括交易对价、实际收付款情况等; (9)债务人是否存在集资及本息偿还等相关情况; (10)管理人根据案件调查及破产清算实际需要要求审计机构审查的其他事项。 审计机构应当针对上述专项事项逐项进行审查,并在审计报告或者专项报告中说明审查范围、审查方法、资料依据、核查结果及未能核查的原因,不得以概括性表述替代实质审查。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司相关财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全部已接管、已发现或经调查核实的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及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结合破产清算程序、资产状况、权利瑕疵、变现条件及市场情况,出具清算状态下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4.对评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存货、车辆、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及其他财产权益,按照其性质和实际状况分别说明评估方法、价值类型、评估依据、限制因素及评估结论; 5.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就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及专项报告作出解释、说明并接受依法提出的询问; 6.根据管理人履职及破产财产变价、分配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及专业咨询服务。 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仅作为管理人调查、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分析债务清偿能力及推进破产程序的专业参考依据。评估机构不得代替管理人行使财产管理、处分、债权审查或破产财产分配等法定职权。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报名机构应就其报名的审计项目、评估项目分别提出一次性含税包干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公告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员费、差旅费、资料整理费、现场勘查费、报告编制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审计、评估费用属于破产程序中因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聘用专业机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与其他破产费用按照法律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清偿。债务人财产状况及破产费用清偿情况以破****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依法监督的结果为准。 (三)在破产程序中因审计、评估工作范围或具体事项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因审计、评估报告有效期限届满,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报告、补充报告或说明文件的,除委托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报名机构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四)审计、评估机构未按照约定或者管理人确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重大遗漏、明显错误,未达到本公告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要求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影响、补正情况及工作完成质量,相应调减应付费用;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最终费用支付以审计、评估机构完成约定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正式报告及相关成果,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按照破产程序实际情况办理。管理人不得将专业机构费用与管理人报酬挂钩。 六、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及与报名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报名材料应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按以下顺序编制: (一)参与意向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执业资质或业务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拟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重点说明参与破产企业、制造业企业、建筑类企业审计或评估工作的经验; (六)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步骤、人员安排、质量控制措施、报告完成时间及报价方案; (七)已****人民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材料;如不属于名册机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依法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的材料; (八)利益冲突及回避情况说明; (九)报名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 1.本机构及拟派人员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履职的不良记录; 2.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审计、评估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违法指示或不当干涉,坚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工作成果真实、客观、完整,并与其依据的资料及核查结果相符; 5.按照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及本公告、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6.根据管理人通知列席债权人会议,****法院、债权人会议、****委员会及债权人的依法监督和询问,并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7.明确承诺报告初稿及正式报告的完成时间,并能够根据破产程序实际进展接受管理人对工作进度的合理调整; 8.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工作范围、工作质量及实际工作量,接受依法进行的审核、监督和调整; 9.对报名材料及工作过程中获悉的债务人、债权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依法承担保密义务。 报名机构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入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报名方式及期限 (一)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加盖公章的完整报名材料扫描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隆盛公司破产案审计机构报名”或“隆盛公司破产案评估机构报名”;同时报名两个项目的,请分别注明。 报名机构还应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五份,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并在报名期限届满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地址。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期限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17:30止。 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者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发送电子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受理。因报名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电子邮件未成功发送或纸质材料未及时送达的,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律师 联系电话:156****9965 联系邮箱:****@qq.com 材料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市**区**西路67-1号****事务所。 八、评审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系管理人为履行接管、调查、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等职责,****公司财产及负债状况、推进破产清算程序而实施的专业机构选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依法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等职责;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审计、评估机构应在管理人职责范围内提供专业协助,不得代替管理人行使法定职权。 (二)管理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审查报名机构资格及报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1.执业资质、业务资格及持续执业能力; 2.机构及拟派人员的专业能力、项目经验和破产案件服务经验; 3.****公司制造业、建筑类企业资产及经营特点的理解程度; 4.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及质量控制措施; 5.报告完成时间、人员配置及现场工作安排; 6.报价的合理性、完整性及费用控制方案; 7.独立性、利益冲突情况、执业信用及接受监督的承诺。 管理人不以报价最低作为唯一评审依据,也不以未载入本公告的因素排除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的报名机构。 (三)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入选机构发送入选通知。对已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原则上不再逐一通知。 (四)审计、评估机构的具体进场时间、资料交接方式、工作进度、报告初稿及正式报告提交期限,以管理人向入选机构发出的书面通知及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入选机构应根据破产程序实际进展,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计划,确保专业成果能够服务于债权审核、财产调查、破产财产变价及分配等后续工作。 (五)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及时向管理人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财务异常、资产权属争议、关联交易、财产转移、个别清偿、对外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债权人利益的事项,不得隐瞒、迟延报告或擅自向无关第三方披露。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财产调查结果及破产程序进展,对审计、评估工作范围、工作顺序和时间安排作出合理调整。涉及重大财产管理、处分事项的,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委员会****法院的监督。 (七)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依法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报名机构对此已充分知悉并应据此作出报价及履约安排。 (八)本公告作为审计、评估委托合同的组成及参考文件。委托合同与本公告约定不一致的,以委托合同中经依法签署确认的具体约定为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实际需要依法处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但不****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依法作出的决定。 (十)本公告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 监督机关:****法院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